关于印发海南省节能服务公司
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各市县节能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0〕25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海南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的通知》(琼府办〔2011〕125号)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节能服务公司的管理,保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顺利实施,促进我省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海南省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2. 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