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深加工升级示范“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评估工作细则》公示
时间:2016-06-28 来源:国家能源局 浏览:1156 作者:于琳娜
《煤炭深加工升级示范“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评估工作细则》公示

  为做好煤炭深加工升级示范“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评估,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依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委托对煤炭深加工项目进行评估的函》(国能综科技〔2016〕309号),编制完成了《煤炭深加工升级示范“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评估工作细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24日-2016年7月1日。有关单位如有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盖章扫描件)或传真方式(盖章件)进行反馈。

  邮箱:mhg135@ciccc.com

  传真:010-6421 66212

  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

  2016年6月24日

  附件:煤炭深加工升级示范“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评估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