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监察办法 2016年第33号令
时间:2016-01-25 来源:国家发改委 浏览:675 作者:郭亚南
《节能监察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33号

  《节能监察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节能监察办法》

主 任:徐绍史

2016年1月15日

责任编辑:付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