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能监办印发《福建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试行)》
时间:2017-08-15 来源:福建能源监管办 浏览:1905 作者:-
近日,福建能源监管办为规范福建省电力市场交易工作,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发改能源[2016]2784号)文件精神和内容,会同福建省发改委、经信委、物价局联合制定并印发了《福建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试行)》。

  近日,福建能源监管办为规范福建省电力市场交易工作,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发改能源[2016]2784号)文件精神和内容,会同福建省发改委、经信委、物价局联合制定并印发了《福建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试行)》。

  《规则》重点从市场成员、交易周期和方式、交易价格、交易组织、安全校核与交易执行、交易电量调整及偏差处理、计量和结算、偏差考核、信息披露、市场调控、争议违规处理和信用评价等方面,对福建省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特别是电力中长期交易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

  下一步,福建能源监管办将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则》要求,进一步做好电力市场交易工作指导和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电力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福建省电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陆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