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保厅启动2017环保“双护双促”执法行动
时间:2017-08-11 来源:环保部网站 浏览:1247 作者:-
为切实维护《环境保护法》的权威,保护长江经济带湖北段的生态环境安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十三五”期间环境质量的更有效改善(简称“双护双促”),湖北省环保厅决定,从2017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

  为切实维护《环境保护法》的权威,保护长江经济带湖北段的生态环境安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十三五”期间环境质量的更有效改善(简称“双护双促”),湖北省环保厅决定,从2017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

  8月8日下午,湖北省环保厅召开了2017年全省环境保护“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文艳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大胆作为、锐意进取,全面发力,扎实推进,确保综合执法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这是湖北省全面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生态环保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全面促进全省环保系统履职尽责的重大举措。

  湖北省环保厅为全面深入开展“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精心筹划、全面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环保厅成立了2017年湖北省环境保护“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指挥部,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文艳任总指挥长,厅分管监管执法工作的游爱宁巡视员为副总指挥长,各市(州)环保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及省环境监察总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成立4个督导组及14个督导小组,负责对全省各市(州)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行动进行现场指导、问题督办以及环保后督查等工作。各市(州)相应成立市级行动指挥部,组织协调辖区内交叉执法等工作,并建立了联络员制度。二是明确工作重点。2017年综合执法行动将在2017年下半年开展两轮综合执法行动,主要内容是聚焦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地下水、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沿江长江经济带重化工企业、玻璃、陶瓷、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问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12个方面,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努力实现湖北省生态环境的总体改善。三是择优选派人员。全省共选派了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过硬、善于攻坚、敢于碰硬的执法人员约300余人参与行动,并于 7月24-29日在武汉大学参加了相关业务培训,编制了现场执法《工作手册》(其中包括《现场监察指南》、《污染源清单》等),为确保执法效果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强化责任落实。本次综合执法行动采取的是省级督导与市级以下交叉执法、省级督查与地方查处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各市(州)环保局作为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好辖区内各县(市、区)环保局之间的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各市(州)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对本区域综合执法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五是确保行动效果。强化环境执法后督察,省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安排的省级督导组,按照要求对各地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后督察,对指定区域的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提出表扬、批评和建议,有权现场提升或上收严重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管辖权限,并向厅指挥部请求对工作敷衍、成效差的区域变更执法方式和方法。六是注重结果运用。综合执法行动结束后,省厅将梳理汇总一批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问题较多的地方进行省级驻点执法,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党政领导进行工作约谈,甚至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目前各督导小组已出发前往督导区域,全省环境保护“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已正式启动。

  

责任编辑:陆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