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记者获悉,《甘肃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甘肃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将比2015年下降14%,达到0.947吨标准煤/万元;对于使用绿色信贷的项目单位,可按规定申请财政贴息支持政策。
《方案》提出,到2020年,甘肃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将比2015年下降14%,达到0.947吨标准煤/万元;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为1430万吨标准煤,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8953万吨标准煤以内,能源消费年度平均增速控制在3.54%以内。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省政府每年将组织开展市级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度,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方案》提出,全省公共机构将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全省加快公共机构淘汰老旧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全省将依托兰州、天水等工业制造企业,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推动汽车零部件及大型工业装备、办公设备等产品再制造。到2020年,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重点废旧商品回收总量达到630万吨,利用总量达到550万吨。对于使用绿色信贷的项目单位,可按规定申请财政贴息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通过应收账款抵押、股权质押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设立节能减排公益性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在绿色项目中引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方案》还提出,甘肃省将鼓励社会团体、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与社区、物业公司、学校等联合开展旧衣“零抛弃”活动,交换或综合利用闲置旧物。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环保低碳产品,不生产、不购买过度包装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支持建立绿色批发市场、节能超市等绿色流通主体。到2020年,全省能效标识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热水器等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达到50%以上。
责任编辑: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