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超额完成能源消费总量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
7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去年,自治区能源消费总量16302万吨标准煤,年度能耗增量650.88万吨标准煤,未超出708万吨标准煤的年均增量控制目标,完成了“十三五”开局之年的能耗增量控制进度目标。
去年,自治区GDP能耗为1.6727吨标准煤/万元,比2015年下降3.2%,完成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9%的年均目标。
据了解,自治区降低高耗能行业能耗比重,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深入开展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工作;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4.05亿元,共支持88个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指出,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加大污染防治和防沙治沙力度。
在今年的经济体制改革中,自治区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并将培育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等权益交易市场。
责任编辑: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