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了《自治区2017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安排部署今年的节能减排工作。
《要点》提出,2017年全区GDP能耗下降2.09%,能耗增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0.3%,氨氮排放总量减少0.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0.76%,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0.79%,地级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8.8%,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比例达到30%。
《要点》指出,在强化大气污染方面,要积极推进区域环境同防同治,加快实施电气化改造工作,建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制度。2017年完成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哈密市、塔城地区5个地州20家电厂40台机组总装机容量1142万千瓦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在深化水污染防治方面,要推动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快提升重点流域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伊犁河流域、额尔齐斯河流域、博斯腾湖流域、额敏河流域等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力争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责任编辑: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