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照环保部《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于6月30日前完成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其他行业根据环境保护部的统一安排,依次推进。
通知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对排污单位主动服务,公开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所需的申请材料、受理方式、审核要求等内容。黑龙江省环保厅将对各地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如发现违规发放等问题,将按照环境保护部有关规定处理。
责任编辑: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