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再添新成果
时间:2017-03-21 来源:山西日报 浏览:448 作者:张临山
3月20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公布了山西电网2017年—2019年输配电价。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山西电网输配电价总水平每千瓦时降低1.06分,标志着我省电力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再添新成果。

  3月20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公布了山西电网2017年—2019年输配电价。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山西电网输配电价总水平每千瓦时降低1.06分,标志着我省电力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再添新成果。

  输配电价改革是我省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价格机制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省发改委相关专家称,本次输配电价核定,代表我省初步建立起了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基础的独立输配电价机制,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模式由过去核定购销差价转变为以企业有效资产为基础,对成本、收入和价格的全方位监管。此举也为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提速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输配电价改革释放的改革红利全部用于降低省内工商业用电销售电价,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1.3分,大工业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2.7分,减轻企业用电成本每年约15.78亿元。

  输配电价的核定,还将促进我省电力直接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电网企业按照核定的输配电价标准收取过网费。在当前电力供需总体宽松环境下,这有利于工商企业降低用电成本、发电企业提高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从而进一步促进电力消费,推动电力供给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