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日前批复同意在中哈边境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开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及电动汽车推广试点示范工作,通过特许经营权招标,促进电动汽车在出租车行业的推广应用。
试点地州位于新疆西北缘,有“西部第一门户”之称,境内辖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国家一类口岸阿拉山口等。自治区发改委介绍,为加大新疆电动汽车推广力度,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将率先启动电动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招标,在出租车行业鼓励推广应用电动汽车。此外,作为新疆首个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试点地区,“十三五”期间当地还将在博乐市、阿拉山口市、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等地建设集中式充电站30个、公共充电桩1327个,可满足1900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在新能源汽车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对于能源大区新疆来说,推广电动汽车不仅有利于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还能扩大疆内电力消纳渠道,缓解电力产能过剩。近年来,新疆电力装机迅速扩大,电力供需矛盾突出。2015年以来,新疆相继出台《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新疆“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自治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等,着力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扩展新疆电能消纳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