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福建省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2350亿元,年均增长16%左右;培育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带动力的环保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聚集度高、优势特征明显的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和科技转化平台。
我省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从2000年的67亿元攀升到2015年的1659亿元,目前已有龙净环保等11家环保企业在国内上市,另外还有微水环保等6家环保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但总体上来看,生态环保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企业整体还存在着体量偏小、低端同质化竞争严重、技术开发能力普遍较弱等问题。
《实施意见》在系统梳理市场需求基础上,围绕水、大气、土壤治理“三大战役”和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植树造林、流域治理、生态修复等领域,提出了工业环境治理、城乡环境治理和环境公用设施、生态修复和保护、节能节水服务、环境资源权益及技术服务转让、生态环保设计咨询服务等六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为企业今后加大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投资提供具体方向和重点。
针对不同领域,新政还创新性地提出推行生态环保投资工程包、工业领域第三方治理、城乡环保基础设施一体化投资运营、生态修复保护综合服务、“互联网+”绿色生态模式等五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化运作模式,为各地开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提供模式指导。
据介绍,为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新政提出建立基于绩效的财政资金分配方式,逐步从“补建设”向“补运营”、从“前补助”向“后奖励”转变,并提出在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研究设立绿色环保产业子基金。同时,投资环保产业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收费和价格政策支持、绿色金融创新支持等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