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湖南省“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下简称为《规划》)已经发布,明确2020年,湖南省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08.57万吨、13.58万吨、47.05万吨、42.24万吨、88.45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减少10.1%、10.1%、21%、15%、10%。常德市、益阳市、岳阳市总磷排放量分别下降10%以上。
根据《规划》,基于两型社会建设和环洞庭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需求等要求,与之相关的长株潭、岳阳、常德、益阳、张家界等市承担更重的减排任务。《规划》还提出,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实行问责制,对没达到总量减排要求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及对该地区或者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