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 去年河北省各地创新政策措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整体水平得到提升,全省城镇新增节能建筑5620.02万平方米,城镇节能建筑累计达5.069 亿平方米,占全省城镇民用建筑总面积的43.3%,完成42%的年度目标任务。
各地把开展75%居住建筑节能作为“建筑能效提升工程”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去年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均开展了75%节能居住建筑试点,承德、廊坊、石家庄、邯郸、沧州、邢台、定州等7市和保定市(不含定兴县),已在全市范围全面执行此项标准,在建项目676个,建筑面积2349.92万平方米,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4市项目数量居全省前列。
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建设取得新突破,秦皇岛、保定、石家庄、张家口、定州、辛集等市开展了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建设。已完工项目有秦皇岛“在水一方”C22、C23住宅等;正在施工的有石家庄高新区“天山熙湖澜岸住宅项目”等;即将开工的项目有“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3#住宅楼”既有建筑改造示范项目等。全年共完成被动式低能耗建筑6项、建筑面积52982.03平方米。目前全省已累计完工被动式低能耗建筑15项、建筑面积13.83万平方米。
各地积极以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促进新型城镇化品质提升,秦皇岛、邯郸、承德、廊坊、张家口、定州、辛集等7市已于去年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年全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项目986个、建筑面积3039.17万平方米。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108个,建筑面积为636.68万平方米。全省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31.5%。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进一步扩展,尤其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进一步扩大。邯郸市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达207.59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比率82.09%;廊坊市要求市区内100米以下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一律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秦皇岛市因地制宜推进高层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技术以及空气源、土壤源热泵等技术。去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49.07万平方米,占新增建筑面积的45.36%。
同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公共建筑监管得到加强。承德、石家庄、张家口、保定4市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8.29万平方米,石家庄、张家口、保定、唐山、廊坊、衡水6市开工建设91.25万平方米。承德、唐山、保定、定州等市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4.54万平方米,开工建设30.31万平方米,落实项目72.47万平方米。省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得到完善,全省拥有公共建筑能耗监测采集点148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