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19日对山西省临汾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临汾市尽快遏制大气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对长期超标违法排污的企业坚决按环境保护法要求,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临汾市2016年空气质量六项监测指标均不降反升,大气环境质量已连续两年呈现恶化趋势。2016年5月,环保部组织华北督查中心会同山西省环保厅对临汾市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指出了临汾的焦化企业治污设施升级改造滞后、钢铁企业除尘设施运行不正常、工矿企业扬尘污染明显、城乡结合部小企业污染突出等涉及大气污染问题。
约谈指出,临汾对上述问题均未整改到位,一些问题甚至更加严重,加剧了冬季大气污染程度。2016年入冬以来,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尤其是二氧化硫浓度均值严重超标。但临汾市未及时向社会发布预报预警,也未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控制措施,应对工作被动。
根据约谈,临汾市大气环境突出问题还有焦化、钢铁等工业企业违法排污。大量焦化废水未经处理达标就用于熄焦,导致废水蒸发排放,污染问题突出。钢铁行业球团设备普遍没有建成脱硫设施,部分钢铁企业高炉及烧结机上料、落料口无密闭设施,物料露天堆存,厂区地面积尘严重。
此外,散烧煤及锅炉污染管控不力。临汾市沿汾河平川六县(市)冬季采暖用煤数量大,对煤质监管不严,燃煤污染排放严重。
为切实督促临汾市加快整改,尽快降低大气污染程度,回应社会关切,环保部暂停了临汾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民生及节能减排项目除外),并要求山西省环保厅,以及临汾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同步执行。
临汾市市长刘予强表示,对临汾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和存在的环境问题尽快拿出方案,深化治理,尽快遏制大气环境质量恶化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