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时间:2016-11-04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网站 浏览:294 作者:-
《浙江省节能“十三五”规划》是列入省级“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涉及工程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和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浙发改规划〔2016〕67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节能“十三五”规划》是列入省级“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涉及工程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和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9月30日

  浙江省节能“十三五”规划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经信委(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印发

责任编辑:于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