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湖南能源监管办按照国家《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工作部署,结合省政府长株潭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煤电节能减排监管工作要求,抽调有关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大唐湘潭电厂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煤电机组改造工作方案、预先确定的技术路线、指标对比、实施效果等情况工作汇报,现场查看了 3号机组改造前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指标情况和正在改造的4号机组工期计划落实情况,同时与企业深入研究讨论了超低排放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重点和难点,以及超低排放环保电价等政策落实情况。
检查组一致认为,大唐湘潭电厂高度重视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要求。同时提出三点监管意见:一是要认真落实节能减排定期报送制度工作要求,确保数据准确、报送及时;二是抓好改造进度和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在确保改造安全前提下,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改造工作;三是务必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尽早研究确定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早日全面实现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双达标”。
目前,大唐湘潭电厂已完成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总投资额为8768万,主要采用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脱硝采用SCR提效方案,并安装MGGH系统,三季度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指标分别为0.9、18.03、33.78毫克/立方米,均满足国家煤电超低排放指标要求。4号机组预计于11月上旬完成改造工作,1号、2号机组计划2017年和2018年分别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责任编辑:付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