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江苏省公共机构坚持从基础工作做起,从制度标准抓起,从重点领域管起,突出分类指导,强化监督考核,积极研究新课题、探索新思路,基本建立了具有江苏特色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制度和管理体系,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下降15.58%、13.45%和15.81%,超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强根本,基础工作全面实行信息化。2011年,联合地方科研机构研发并推广应用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化系统”,江苏全省近3.6万家公共机构的能耗统计和单位情况、办公建筑、用能设备等信息,以及节能改造、宣传培训等工作信息,全面实现了信息化动态管理。
建制度,措施落实初步实现规范化。“十二五”期间,制定并印发了涉及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能源审计和评估、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近20项配套制度,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和标准,基本实现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
细分类,节能管理基本做到科学化。对省级公共机构区分四种类型实施了分类管理,联合省教育、卫生等系统主管部门印发节能工作指导意见强化了系统管理,将“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细化到各年度、分解到市县实行了目标管理,建立建筑能耗定额管理模型在省本级试行了定额管理,增强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严考核,监督检查逐步形成常态化。五年来,联合省相关部门或单独组织开展了公共机构节能基础建设检查、《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执行情况检查调研、名录库建设、省市县能耗数据交叉核查等系列检查,连续三年在省级公共机构和高等学校实施节能工作考核评价,基本形成了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机制。
树典型,示范创建基本做到机制化。“十二五”期间,引导和帮助84家单位成功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联合江苏省经信委、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在全省开展了省级节能示范单位创建、节水型单位创建等活动,共有503家公共机构成功创建省级节能示范单位、65家省级公共机构成功创建节水型单位,为全省公共机构开展节能、节水工作,提供了学习借鉴的榜样和有益参考。
重宣教,宣传培训始终坚持多样化。全省各级每年结合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节能和节水示范单位创建等活动,采取报告会、现场会和低碳体验,并通过报纸、杂志、网络和短信、微信,以及邀请不同媒体记者亲身参与等形式宣传节能典型。坚持大规模、大范围培训、多形式培训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超过6.2万人次。
“十三五”期间,江苏全省公共机构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结合国家和省“十三五”节能规划和年度目标要求,严格责任落实,强化政策引导,继续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中的示范带头和表率引领作用,继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活动,突出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突出重点指导,推进协调和平衡发展。结合制定《江苏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明确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方向、目标、原则和措施,指导地区和系统抓好节能目标任务的细化、分解和措施落实,重点监督指导节能工作力度小、推进慢、基础弱的地区和系统,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整体、协调和科学发展。
突出政策引导,激发地方和市场活力。在现有政策和制度建设基础上,协调省财政、经信、住建、水利、质监、统计等职能部门,以及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标准,健全激励机制,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和PPP等模式,引导社会资金和科学技术参与公共机构节能,充分调动公共机构的内在动力和社会节能服务机构的积极性,拓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手段和方式。
突出监督考核,强化制度和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大重点节能工作和项目完成情况、重要节能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地区节能目标和任务推进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对省级、各地、系统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和专项任务的考核评价机制,增强各级各地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内在动力和外部压力,保障各项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和措施有序、有效落实。
突出技术改造,深挖节能潜力和空间。随着社会对公共管理和服务质量要求、社会服务设施建设需求的逐年增长,公共机构使用的用能设备、涉及的用能人数等逐年增加,公共机构节能形势和挑战更加严峻。同时,“十二五”以来,全省公共机构通过强化管理实现节能的潜力不断收窄,节能的效果不断减弱。实施既有建筑、高耗能用能系统等节能改造,以及扩大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目标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突出宣传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和能力。进一步加强节能典型案例、节能示范单位等宣传,强化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节能意识、节能责任教育,引导和形成自觉节约能源资源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类能源管理岗位和能耗统计人员的节能知识、技术和节能管理等业务培训,提升全省公共机构节能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和开展节能工作的形势及任务需要,推动江苏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同时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公共机构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责任编辑:付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