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节能改造发力燃煤电厂
时间:2016-05-06 来源:中国节能服务网 作者:付鹏艳
近日,江西省环保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印发了《江西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专项实施方案》。

  自环保部去年12月发布《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后,全国各地燃煤电厂节能改造落实,积极响应。各地也相继印发符合当地的燃煤电厂节能减排改造方案。

  近日,江西省环保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印发了《江西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专项实施方案》,加快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项目实施,确保改造工程按期建成并稳定运行。

  江西省将在5年内,全省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全省有条件的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加快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步伐,力争在2018年前基本完成。

  各地和电力集团分公司是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的责任主体,明确要求要充分考虑电力区域分布、电网调度等因素编制改造计划方案,并以正式文件上报省能源局、省环保厅、省发改委。各发电企业要按照《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责任,落实项目和资金,积极采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确保改造工程按期建成并稳定运行。电网公司要统筹协调区域电力调度,有序安排机组停机检修,制定并落实有序用电方案,保障电力企业按期完成环保和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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