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狠抓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
时间:2016-05-06 来源:中国节能服务网 作者:石红
河北省委、省政府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试点工作作为解决环境问题的难得契机,高度重视中央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的查处工作,坚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现场督察结束后,河北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举措,以整改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为主线,狠抓落实,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强化责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河北省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截至到4月8日,在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中,全省共关停取缔环境违法企业200家,立案处罚125起,行政拘留123人,行政约谈65人,通报批评60人,责任追究366人。

  河北省委、省政府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试点工作作为解决环境问题的难得契机,高度重视中央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的查处工作,坚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现场督察结束后,河北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举措,以整改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为主线,狠抓落实,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强化责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责任抓落实,切实提高了各级党委政府的环保意识。河北省委、省政府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高度重视,将本次督察作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难得契机,作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实现防污治霾的常态化、长效化。赵克志书记、张庆伟省长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出明确要求,要把问题整改作为重中之重,对督察组发现和指出的问题的,不回避,不遮掩,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坚决整改到位。

  二是聚焦问题抓整改,严厉查处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针对督察期间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环境问题,河北省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实施挂牌整改、专案盯办。重点查处了沙河市河北大光明等11家玻璃企业严重污染环境问题,石家庄市滹沱河流域部分断面水质及部分企业排水超标、沿岸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河道管理缺位、垃圾随意堆存问题,以及辛集市水质超标、污泥处置污染环境问题。同时,省环保厅对上述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改。

  三是突出重点促提升,有利推进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是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根本目的。在落实整改中,河北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立足河北实际,采取一系列强有力举措,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力促环境治理大见效、生态环境大改善。在大气污染防治上,深入开展散煤、焦化行业、露天矿山和道路车辆四个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并陆续出台了四个专项行动方案,统筹推进“减煤、压能、治企、降尘、控车”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污染排放。在水污染防治上,全面落实国家水“十条”和河北省水“五十条”措施,大力推进重污染河流环境治理攻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防护、白洋淀和衡水湖综合整治三个专项行动。

  针对钢铁行业产能过剩、产业低端、污染严重等问题,河北省谋划开展三大行动。一是开展钢铁行业环境保护现状调查,全面摸清全省钢铁行业环保与排放情况;二是开展钢铁行业严格执法“百日行动”,重点打击污染防治设施不齐全、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以及无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开展钢铁行业产能环境限值研究,以环境承载力划定钢铁产能规模,以环保手段促进倒逼钢铁过剩产能有序退出。

  经过不懈努力,河北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特别是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下一步,河北省将严格落实中央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以本次督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制定更加精准务实的整改措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持续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大力推进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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