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综合能源服务认证工作的通知-综合能源服务认证-中国节能服务网
关于开展综合能源服务认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2-02 来源: 浏览:119 作者:
综合能源服务是以绿色、低碳、安全、智慧、高效和经济为基本原则,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模式,整合多种能源品种,实现能源生产、输配及消费各个环节的集成优化、多能互补和协调运行,为用户提供专业、多元的一体化能源服务。综合能源服务的提出,旨在更好地解决用户多元化、个性化的能源消费需求,是传统能源企业转型的重要方向,也是承载能源转型的重要业务。

各会员单位:

综合能源服务是以绿色、低碳、安全、智慧、高效和经济为基本原则,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模式,整合多种能源品种,实现能源生产、输配及消费各个环节的集成优化、多能互补和协调运行,为用户提供专业、多元的一体化能源服务。综合能源服务的提出,旨在更好地解决用户多元化、个性化的能源消费需求,是传统能源企业转型的重要方向,也是承载能源转型的重要业务。综合能源服务将成主要商业模式之一,也是“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内节能服务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20211118日,由中国节能协会主导发起的全国性团体标准《综合能源服务评价技术要求》(T/CECA-G 0149—2021)正式发布。本标准的发布填补了综合能源服务领域相关标准的空白,为综合能源服务水平评价提供依据,同时对于厘清综合能源服务边界内涵,凝聚发展共识,引导综合能源服务向规范化和更高标准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与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CSCA)合作将共同推动综合能源服务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适用于提供综合能源服务的综合能源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电网企业、节能服务公司、售电公司、发电公司、燃气公司、新能源公司、储能公司、ICT(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企业、ICT服务企业、供热公司等。


二、认证内容和等级

认证从服务能力、服务过程和服务绩效三个方面对综合能源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对相应专业范围的综合能源服务确定为5个等级,即AAAAAAAAAAAAAAA级。


三、认证依据

《综合能源服务评价技术要求》(T/CECA-G 0149—2021


四、申请认证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拥有能够满足提供综合能源服务要求的固定经营场所;

3. 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资信状况良好;

3. 具有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许可文件(适用时);

4. 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相关名录。


五、申报程序

本着自愿的原则,企业可随时提出认证申请。

1. 企业应填写《综合能源服务认证申请书》并加盖公章,连同相关附件,一式两份提交至CSCA,并将电子版发送至CSCAEMCA联系人邮箱。

2. CSCA负责认证的实施工作,包括申请受理、合同签订、费用收取、现场审查和综合评定等;EMCA负责认证的技术支持工作。

3. 认证通过后,颁发CSCAEMCA联合设计备案的综合能源服务认证证书,并授权获证企业使用认证标志。

4. 结果发布和公示

获证企业信息将在国家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中国节能服务网(www.emca.cn)、CSCA机构网站(www.cacac.com.cn)上公告/查询。

5. 认证有效期

认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应每年接受认证机构的监督审查。如企业需要调整已获证范围的服务认证等级,可按照认证机构的规定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认证有效期满后,应重新申请并签订认证合同。


六、认证费用

综合能源服务认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收费原则并收取费用,EMCA会员单位享受八折优惠价。


七、联系方式

1. 认证机构CSCA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江城

  话:18618155656

  箱:lijch@cscac.com.cn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116号楼2

  编:100035

2. 支持机构EMCA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秋霞

  话:18611682779

  箱:membership@emca.cn


八、附件


附件:综合能源服务认证申请书.doc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0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