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节能服务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务及融资培训
时间:2016-02-18 来源:EMCA 浏览:1066 作者:EMCA
财税研修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

  节能服务产业是一个政策驱动型产业,发展壮大必须依靠良好的政策环境。继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文,到财建【2010】249号文、财税【2010】110号文、税务总局联合发改委发布的【2013】77号公告、2015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率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极大促进了节能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为了解决节能服务公司融资难的问题, 2015年银监会、发改委两部门联合下发《能效信贷指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绿色金融债券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等,这些文件的出台都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我国节能服务产业扶持政策体系得到了不断完善。

  2015年我国经济持续下行,税收监管愈加严厉,同时简政放权全面推广,几乎所有的审批均改为备案,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号公布后,部分财务人员反映对政策了解不深不透,难于把握企业所得税的立法精神和税制原理,面对具体的、创新的经济交易事项,对如何进行税务处理束手无策。

  为解决财税新环境下广大财税人员的业务困惑,帮助节能服务公司了解创新的融资模式与拓展融资渠道,学习企业所得税的税制原理、立法精神、众多政策规定,轻松掌握企业所得税的精髓和理念,不再为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担忧。本培训由中节联盟(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主办,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支持,定于2016年4月14-15日扬州举办“财税新环境下2015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务及融资模式创新高级研修班”,欢迎各有关单位踊跃报名参加。

  一、 研修内容

  (一)、节能服务产业相关财税政策解读;

  (二)、企业的财税新环境和最新税收政策解读;

  (三)、正确计算企业所得税的16个制胜法宝及疑难税收问题现场讨论;(四)、企业所得税汇缴的难点和重点——税会差异的处理;

  (五)、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稽查和税务筹划;

  (六)、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技巧及填写案例示范;

  (七)、资产证券化、新三板上市、融资租赁的有关政策及要求;

  (八)、PPP模式下的节能服务模式创新和融合;

  (九)、《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中有关节能环保方面详细解读;

  二、 机构优势

  1. EMCA作为全国节能服务公司的行业组织,从2004年开展的第一期财税实务培训,至今已有10余年的历史,对节能服务公司面临的财税问题有全面深入的了解;

  2. 特邀培训专家曾参与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研究与制定,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3. 精心设计的培训内容涉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全链条,政策讲解与公司实操相结合;

  4. 资深的讲师将专业问题通俗化、理论问题案例化、复杂问题简单化;

  5. 参加培训后,可受邀加入节能服务产业财税培训群,有培训专家网络在线答疑;

  6. 小班授课,组织沙龙,共享节能服务产业财税人员交流平台;

  三、参加对象

  节能服务公司的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财务人员;其他对合同能源管理财税处理感兴趣的人士。

  四、授课专家

  本次培训特邀了行业专家高屋建瓴,实战研讨、沙龙交流,多位一体。就产业政策亮点、政策实战运用以及节能服务公司财务管理、融资及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常用政策和实际问题,全面解答节能服务公司高管和财税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疑惑。

  五、培训时间与地点

  2016年4月14-15日(2天) 扬州

  六、培训说明

  1.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4月11日;请最晚于开班前5天将报名回执表填写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邮件至:training@emca.cn;

  2. 收费标准:35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培训期间的午餐),其他食宿费、交通费自理;EMCA会员单位:3000元/人;

  3.请最晚于4月12日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号:

  户 名:中节联盟(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燕京支行

  账 号:01090518200120105250253

  4. 开班前3天,详细的报到通知将发到您报名的邮箱,请注意查收。

  附件:报名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