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商业模式(四)-典型案例 -中国节能服务网
【第二篇】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商业模式(四)
时间:2020-09-03 来源: EMCA法律服务中心 浏览:3527 作者:EMCA法律服务中心 张华耀
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主要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和融资租赁型,以及上述四种模式的综合。其中,节能效益分享型是应用最广泛的模式。本系列文章,选取真实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案例,将项目中的商业模式部分单独列出、汇集成文,期望读者从不同项目的商业模式中获得启发。

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主要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和融资租赁型,以及上述四种模式的综合。其中,节能效益分享型是应用最广泛的模式。本系列文章,选取真实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案例,将项目中的商业模式部分单独列出、汇集成文,期望读者从不同项目的商业模式中获得启发。

1.某镇路灯照明系统EMC项目

(1)该项目采用节能效益分享模式运作,合同期为10年4个月,节能效益分享期和维护期的起始日为从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效益分享期为10年。

(2)节能服务公司负责解决该项目所需的所有资金。

(3)节能服务公司负责对市政道路照明进行LED改造,包括融资、灯具采购、工程实施、售后和更换灯具回收服务等。

(4)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某分局每年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280万元的节能效益分享款。分局将须支付给某公司的节能效益款按每三个月为一期支付一次,实际节能效益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能源审计与节能评估服务机构出具的节能量审核报告为准,当实际节能效益比预期偏差在±2%(含本数)内时节能效益款不作调整,若实际节能效益比预期偏差大于±2%时节能效益款将按实际节能效益进行计付。

(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于节能服务公司自有资金。


2.某公司6号高炉东渣场水冲渣放散蒸汽冷凝回收蓄能供热项目

(1)项目采用节能效益分享模式运作,项目的效益分享期为7年,用能单位分享节能收益的15%,节能服务公司分享节能收益的85%(工程服务提供方分享其中67%,设备服务提供方分享其中33%)。

(2)节能量及节能效益:

第一,节能量。

改造前风机的年度、月度实际耗电量:

月耗电基准线M1:以两台风机耗电量连续一个月监测,测量出的风机实际月耗电量;

年耗电基准线Y1=M,X12;

改造后的实际耗电量:

此次改造中安装电量计量系统,以实测值作为月度实际耗电量M2和年度实际耗电量Y2。

节能量计算方法:

月度节电量△M=M,-M2

年度节电量△Y=Y-Y3。

项目年节能量:

项目年节省电量352万kW・h,折合标煤约1179.2吨。

第二,节能效益。

项目年节省电量352万kW·h,平均电价0.75元/kW・h,年节能效益352×0.75=264万元。

(3)在合同到期并且业主向卖方履行完付款义务之前,该项目下的所有由节能服务公司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的所有权属于节能服务公司;合同顺利履行完毕之后,项目财产的所有权无偿转移给业主。

(4)投资方式。

某节能服务公司1提供项目工程服务,相关工程费用由其出资承担;某节能服务公司2提供项目设备及服务。项目内容包括工程设计、设备供货及其安装和调试、运行和维护,并对其完整性、可靠性、先进性向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负责。

(5)融资渠道。主要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总价值334万元,所使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该项目符合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专项资金的申请条件,由某节能服务公司1负责申请。


3.某公司循环水泵组目标电耗节电设备节能改造项目

(1)项目采用节能效益分享模式运作,合同期为5年。节能效益期内采用4:6比例分成。

(2)节能量及节能效益。

第一,节能量。

节能量计算方法:先计量改造前泵组连续7天运行的电量,得出泵组平均小时耗电量,再计算改造后泵组连续7天运行的电量,得出泵组平均小时耗电量。小时节电量=改造前泵组平均小时耗电量—改造后泵组平均小时耗电量。

节电率=(改造前泵组小时耗电一改造后泵组小时耗电)/改造前泵组小时耗电x100%。

年节电量=小时节电量x年运行小时数。

第二,预计年节能效益。4个泵组年节能效益=节电量489.8万kW・hx0.6元/kW・h=293.88万元。

(3)双方按确认的节能效益,用户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给节能服务公司。合同到期并且用户支付完成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收益款后,节能设备所有权归用户所有。

(4)融资渠道。该项目投资额230万元,为节能服务公司自筹资金。

 

参考书目: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案例集》,中国经济出版社,2017年2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