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案例二十六 专家辅助人在EPC合同诉讼案件中的价值-典型案例 -中国节能服务网
【第四部分】案例二十六 专家辅助人在EPC合同诉讼案件中的价值
时间:2020-09-02 来源: EMCA法律服务中心 浏览:3467 作者:EMCA法律服务中心
1.基本案情2010年11月,某节能服务公司(简称“乙方”)与某用能单位(简称“甲方”)签订《钢铁厂高/低压电机变频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合同约定节电效益款分享周期为60个月,分享比例为“合同能源管理期限的第1个月至第12个月甲方分享30%的节能效益,为149.1万元;乙方分享70%的节能效益,为347.9万元……”。

1.基本案情

2010年11月,某节能服务公司(简称“乙方”)与某用能单位(简称“甲方”)签订《钢铁厂高/低压电机变频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合同约定节电效益款分享周期为60个月,分享比例为“合同能源管理期限的第1个月至第12个月甲方分享30%的节能效益,为149.1万元;乙方分享70%的节能效益,为347.9万元……”。甲方应保证每台设备正常运行时间每年不低于7800小时,折合325天;如低于上述要求,则以上述规定为计算乙方分享节能效益的最低数值。电价按双方确定的0.56元/kw.h计算。关于违约及责任,合同20条约定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定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等致使遭受事件的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由此给合同各方造成的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2012年7月,用能单位自行停产,2013年2月,省政府出台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市政府发布文件淘汰涉案钢铁厂,2013年9月,用能单位向节能服务公司发函通知解除合同。


2.诉讼过程

节能服务公司诉称如下:

节能服务公司二审上诉请求用能单位赔偿自2012年7月至2013年9月期间的节电效益分享款及利息。节能服务公司依据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保证每台设备正常运行时间每年不低于7800小时,折合325天;如低于上述要求,则以上述规定为计算乙方分享节能效益的最低数值”,认为虽然节点装置没有运行,但用能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最低节能效益分享款。

用能单位辩称如下:

用能单位答辩称,2012年7月后,节电装置并未运行,此后不应再支付节电效益款,合同属于格式合同,不应支付最低节能效益分享款。

专家辅助人意见如下:

二审过程中,节能服务公司申请时任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主任助理、咨询研究部部长孙小亮出庭,针对双方争议的合同条款是否属于格式条款进行陈述。专家指出: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未指定格式合同供其会员单位使用,节能服务合同中通常均约定最低运行时间,履行中的通常做法是停产期间由用能单位向服务公司支付最低运行时间的节电效益款。节能服务公司对专家辅助人陈述发表意见称:在服务合同中约定最低运行时间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本公司不具有垄断地位,其合同非格式合同。

法院裁判如下:

根据专家辅助人陈述及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节能服务公司提交的本案合同并非单方拟定、重复使用而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并不属于格式合同。用能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每台设备正常运行时间每年不低于7800小时,折合325天;如低于上述要求,则上述规定为计算用能单位分享节能效益的最低数值。

2012年7月,不可抗力尚未发生,用能单位自行停产,应赔偿节能服务公司自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期间应分享的节能效益最低数值。


3.律师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法院准许其申请的,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询问。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由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对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有专门知识的人”在学理上称作“专家辅助人”,专家辅助人制度有利于审判人员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作出科学判断,有利于将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展示在法庭上,通过控辩双方的有效质证得以澄清,有利于增强对鉴定意见的质证效果。

EPC合同的商业模式和所涉领域的专业性较强,以及合同期限较长引起不可控因素增加,导致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往往对某些专业问题各执一词,此时,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和专家辅助人的意见,往往能够得到法院的重视和采纳。本案二审法院根据专家辅助人的意见,作出对上诉人有利的认定,说明了专家辅助人的价值。本案为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解决争议时,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思路。本案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