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委发布请协助提供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函-其他政策-中国节能服务网
两委发布请协助提供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函
时间:2016-08-31 来源: 国家发改委 浏览:1381 作者:付鹏艳
为研究完善节能标准体系等标准,两委拟开展节能标准化工作情况摸底,请协助提供节能标准化工作进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管局办公室:

  为落实中央改革要求,研究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及时更新用能产品能效、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建筑物能效等标准,推进节能标准贯彻落实,两委拟开展节能标准化工作情况摸底,请你们协助提供节能标准化工作进展(模板见附件),并于2016年9月20日前返国家标准委(工业一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国家标准委(工业一部)联系人:陆旭忠

  电话:010-82262901 邮箱:luxz@sac.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联系人:田建伟

  电话:010-68505843 邮箱:jienengchu@163.com

  附件:节能标准化工作进展信息表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6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付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