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合同能源管理优秀项目案例征集的通知-协会动态-中国节能服务网
关于开展2017合同能源管理优秀项目案例征集的通知
时间:2017-11-09 来源: EMCA 浏览:1890 作者:EMCA
国家节能中心会同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优秀项目案例集》编制及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遴选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节能中心,各行业协会,各科研院所,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根据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16〕74号),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建立市场化的节能长效机制,国家节能中心会同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优秀项目案例集》编制及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对象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融资租赁型、与PPP相结合等均可)。

实施领域包括:

(一)工业领域,冶金(钢铁、有色)、建材(水泥、玻璃、陶瓷等)、煤炭、电力、轻工(纺织、造纸等)、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等;

(二)建筑领域,公共机构(政府机关、医院、学校等)、商业建筑(写字楼、商场、超市等)等;

(三)交通领域,公路、轨道、航空等;

(四)公共设施领域,市政照明、城市集中供热等。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数据准确、内容详实;

(二)项目于2016-2017年度完成,且稳定运行3个月以上;

(三)建筑领域项目年节能能力在100吨标准煤以上,其他领域项目年节能能力在500吨标准煤以上;

(四)参评单位需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1),按照编写提纲和格式要求(附件2)说明项目内容;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方案、验收报告(或客户评价)等文件;

(五)申报材料请加盖公章后寄送至EMCA秘书处,并将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25日。

三、合同能源管理试点示范项目遴选要求

(一)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具有广泛的可复制性;

(二)节能效果显著,节能量可评估、可测量;

(三)选用的技术先进可靠,鼓励选用国家重点推广的节能低碳技术;

(四)具有节能监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节能量监测报告或项目双方出具的节能量验收报告。

四、宣传推广

  国家节能中心与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联合发布《2017合同能源管理优秀项目案例集》,在国家节能中心网站、中国节能服务网等进行宣传推广等。同时对遴选出的示范项目授予“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名誉,并组织发布活动。组织优秀节能服务企业与工业企业、公共机构、产业园区等对接,推动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综合节能改造。

五、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自愿参加,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六、联系方式

(一)国家节能中心 

联系人:尹思敏 010-68585777-6026,13801186419

刘闻博 010-68585777-6024,15801345731

邮  箱:jnglc@chinanecc.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2号

(二)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联系人:王珏旻  010-68565116,18611423060

邮  箱:consulting@emca.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520室

 

附件:

  1. 2017合同能源管理优秀项目案例申报表

  2. 2017合同能源管理优秀项目案例编写提纲

  3.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国家节能中心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