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和表彰业绩突出的节能服务公司,宣传推广优秀的节能项目和公司,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每年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优秀项目评选”及“合同能源管理优秀项目案例集”的编制工作。现将2016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融资租赁型、与PPP相结合等均可)。
实施领域包括:
1. 工业领域,如冶金(钢铁、有色)、建材(水泥、玻璃、陶瓷等)、煤炭、电力、轻工(纺织、造纸等)、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等;
2. 建筑领域,如公共机构(政府机关、医院、学校等)、商业建筑(写字楼、商场、超市等)等;
3. 公共设施领域,如市政照明、城市集中供热等。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数据准确、内容详实;
2. 项目于2016年度完成,且稳定运行3个月以上;
3. 建筑领域项目年节能能力在100吨标准煤以上,其他领域项目年节能能力在500吨标准煤以上;
4. 参评单位需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1),按照编写提纲和格式要求(附件2)说明项目内容;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方案、验收报告(或客户评价)等文件;
5. 申报材料请加盖公章后寄送至EMCA秘书处,并将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6.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5日。
三、其他事项
1. 该活动企业自愿参加,EMCA不收取任何费用;
2. EMCA将组织专家对上报项目进行论证、评审,评选出“2016合同能源管理优秀示范项目”,并在2016节能服务产业年度峰会上公布表彰;
3. 优秀项目案例将汇编成册,赠阅给节能主管部门、用能单位、金融机构、节能服务公司等,并在EMCA主办的各类活动上宣传推广。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珏旻
电 话:010-68565116
邮 箱:consluting@emca.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520室
欢迎各节能服务公司踊跃申报。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