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节能服务公司评级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告通知-中国节能服务网
关于开展节能服务公司评级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1-26 来源: 中国节能服务网 浏览:1601 作者:-
为提升节能服务公司服务水平,维护节能服务市场竞争秩序,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国办发〔2010〕25号)和《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文件精神,EMCA决定面向会员单位开展节能服务公司评级工作。

各会员单位:

  为提升节能服务公司服务水平,维护节能服务市场竞争秩序,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国办发〔2010〕25号)和《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文件精神,EMCA决定面向会员单位开展节能服务公司评级工作。

  根据《节能服务公司评级管理暂行办法》和《节能服务公司评审委员会规则》的规定,现将评级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级工作本着为会员服务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节能服务公司评级领域分工业领域、建筑领域、公共设施领域(路灯、供热等市政项目),节能服务公司等级分AAAAA,AAAA,AAA级。

  三、本次为试点评级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22日。

  为使评级工作规范、公平、有效的开展,请各申请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认真填写《节能服务公司评级申请表》,报送至EMCA秘书处。试点评级结果将在2015年1月28日召开的“节能服务产业年度峰会”上公布。

  请各会员单位积极参加,并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王珏旻

  电话:010-68565906、68565116,63600181转809、816

     13811685665 、18611423060

  E-mail:consulting@emca.cn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520(100045)

  附件:1.节能服务公司评级管理试行办法

  2. 节能服务公司评级申请表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