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落实国家节能减排(www.emca.cn)战略,贯彻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推动电网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深入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国家发改委制定了《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试行)》。该方案要求对电网企业进行电力需求侧目标责任评价和考核制度,确保实现《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规定的电力电量节约指标。
此外,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还出台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试点城市实施能效电厂和移峰填谷技术等实现的永久性节约电力负荷和转移高峰电力负荷,东部地区每千瓦奖励440元,中西部地区每千瓦奖励550元;对通过需求响应临时性减少的高峰电力负荷,每千瓦奖励100元。
为帮助电网相关企业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形成规模化的节电能力,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在能源基金会的支持下,开始实施“南方电网相关企业节电能力建设项目”,将面向广大节能服务公司征集优秀的电力需求侧管理节电技术,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征集要求如下:
1. 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数据详实准确;
2. 报送的节电技术先进适用,节能效果显著,有广阔的推广潜力;
3. 格式及内容符合《节电技术申报表》的要求(附后);
4. 电子文档发至EMCA;书面加盖公章后报送至EMCA;
5. 申报时间截至2012年12月20日。
6. 请各节能服务公司积极参与。
EMCA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的节电技术进行论证、评审,择优编入《电力需求侧管理节电技术汇编》,免费赠阅给案例提供单位,重点推荐给电网企业及电网相关水泥、钢铁、石油化工、建材、电力等行业的终端用户,并在EMCA年度活动中积极向各地节能主管部门、各行业用能单位、金融投资机构等发放,并入选中国节能服务技术产品推介中心免费宣传和推广。
望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
联系人:王珏旻、孙小亮
直线:010-68565116、68565906
电话:010-63600181、63600015转816、809
传真:010-63600459
邮箱:wjm@emca.cn、sxl@emca.cn
网址:www.emca.cn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